广东省发展和改革研究院是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围绕广东省经济社会重大问题开展应用性政策研究,为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心工作提供支撑。为加强科研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发展和改革研究院编制空缺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年龄及其他条件。年龄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之日;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其他条件详见附表《广东省发展和改革研究院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7.港澳居民报考条件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执行。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广东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11月10日9:00起至11月24日18:0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注册和报名。
(三)报名材料
报名时需要在报名系统上传提交的材料如下: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3.身份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在1张图片上,JPEG或JPG格式);
4.学历学位证书:各学历阶段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5.岗位招聘条件有要求的工作经历等证明资料(PDF格式);
6.其它证明:(1)国(境)外留学人员,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2)以相近专业报考的应聘人员,提交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gd.gov.cn/)或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drc.gd.gov.cn/)、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提交相关佐证材料不完善、不完整,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招聘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境外留学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国内相近专业报考,报考时需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
4.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提供就业推荐表作为佐证;往届毕业生须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落实回避规定,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应聘人员应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1.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资格初审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审查,对应聘人员填报信息和岗位匹配性进行初审。应聘人员须对本人网上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未按要求上传照片和附件,或上传报名材料清单不完整的,视同无效报名。
2.资格复审
(1)科研岗位(01)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2)科研岗位(02)和科研岗位(03)的资格复审安排在笔试之后、面试之前进行,对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3)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需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当场退回。
(4)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科研岗位(02)和科研岗位(03)因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在同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五、考试
考试按照不同岗位分为“面试”、“笔试+面试”两种不同测评方式。其中:
(一)科研岗位(01)测评方式为“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专业素养、逻辑思维、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等方面综合素质。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即为考试综合成绩。
(二)科研岗位(02)和科研岗位(03)测评方式为“笔试+面试”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包括考核文字功底、专业水平、研究能力等方面综合素质,不指定参考书目。笔试采取闭卷作答的形式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在成绩合格者中,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阶段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将通过“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信息系统”统一公布,考生在系统中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布,请留意网站信息。
2.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考试综合成绩。
3.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如同一岗位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合格的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并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布。
体检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研究院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结果以电话方式通知本人。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七、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其它问题的说明
(一)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各环节通知均在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drc.gd.gov.cn/)公布,应聘人员报名后密切关注相关动态信息发布。
(二)关于递补的说明: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或放弃聘用的,广东省发展和改革研究院将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如进行递补在同岗位合格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3134634(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
监督电话:020-83134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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